辽东煤矿主要矿用设备和大型材料专项监察取得成效
7-8月份,辽东监察分局组成专项监察组,按照省局《关于开展全省煤矿主要矿用设备和大型材料专项监察的通知》,对辖区煤矿安全设备和大型材料进行了专项监察,目前专项监察工作效果显著。
本次专项监察,辽东分局按照辖区各矿填写的《煤矿主要矿用设备和大型材料调查表》,根据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和第一、二批淘汰设备产品目录,针对矿用设备安全标志证号、防爆证号、出厂合格证号、检测检验报告号等逐台设备进行查询。在此基础上,专门选取了7家国有重点煤矿和乡镇煤矿进行现场监察。监察发现,西马煤矿、蒲河煤矿、彩屯煤矿仍存在淘汰设备。对此,辽东分局当场要求其制定计划,在2010年12月底前整改更换完毕第二批淘汰设备。
此次专项监察,有力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加快设备淘汰进程,强化对矿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,有助于实现安全生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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